北京营运车辆几年报废?

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10年报废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15年报废。

根据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第五条

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:

北京汽车报废解体厂,北京汽车报废解体厂总共有几家

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
(二)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(三)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(四)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
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(六)专用校车使用15年;

(七)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